本报讯(记者范珍通讯员李峰)清明节期间,临汾乡宁、晋城沁水、长治沁县、晋中昔阳和太谷等地相继发生森林火灾(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省“双百双打”领导组及时调整严打工作重点和方向,在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对造成森林火灾的肇事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火案必查,肇事者必惩。
据了解,通过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缜密侦查,截至4月8日,共侦破、查处21起森林火灾(情)案件,其中10起典型严重案件为:乡宁县台头镇苏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沁县漳源镇夫子山田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昔阳县沾尚镇畔峪村张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昔阳县乐平镇野峪村李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灵石县翠峰镇河州村田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太谷县范村镇温家庄村成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沁水县大尖山高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安泽县良马乡郭家坡村秦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沁水县中村镇上峪村郑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阳城县董封乡黑虎庄王某引发的森林火灾案等。目前,我省清明节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已全部侦破,火灾肇事者均按法律程序移交起诉或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