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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6月底前患者转诊全国须开展跨省结报 医院要指定服务窗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7  来源:每日甘肃网
核心提示:6月底前,患者转诊全国须开展跨省结报医院要指定服务窗口每日甘肃网4月17日讯(兰州晨报记者 赵汇)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开展跨

6月底前,患者转诊全国须开展跨省结报医院要指定服务窗口

每日甘肃网4月17日讯(兰州晨报记者 赵汇)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开展跨省就医患者转诊和结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委预算管理医院,要设置指定窗口,为规范转诊患者提供直接结报服务。4月15日,记者从卫生计生部门获悉,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

1 新农合医保“全国漫游”甘肃先行

2016年11月,在国家卫计委主持下,甘肃、陕西等8省份签署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协议,试点协议省份间就医出院即时结算报销,使得新农合医保“全国漫游”试点迈出坚实一步。

2017年2月,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在8省互认的签约基础上,将异地就医范围扩大到31个省(区、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由甘肃、陕西、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海南、四川、贵州、西藏等省份省级新农合管理机构(或结算机构)作为甲方,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省份的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乙方,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作为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丁方共同签署协议。

协议与分级诊疗政策相结合,明确了各签署方的责任、义务,规范了转诊、定点就医、垫付、审核、回款等业务环节。这意味着,今后协议参合省份内参合患者经规范转诊至协议中的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可逐步享受出院窗口直接结报服务。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报销款后直接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异地结算管理中心申请回款,管理中心清分后由中国人寿先行向医疗机构拨付其垫付资金,再由中国人寿与患者参合省份进行清算。

同时,国家卫计委异地就医结算中心(即医科院信息所)也与腾讯公司签署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合作框架协议》。今后,使用微信支付的用户可以在大部分省(区、市)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便捷的跨省医疗支付服务,打破异地就医时间、空间的限制。此外,上述省份内患者在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将逐步享受出院窗口直接结报服务,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

2 各省6月底前须开展跨省结报

日前,国家卫计委再次发出通知明确今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开展跨省就医患者转诊和结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委预算管理医院,要设置指定窗口,为规范转诊患者提供直接结报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落实。5月底前,实现各省(区、市)新农合信息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和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设异地就医结报专用账户,在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中配置完成本省(区、市)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政策。新农合交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省份,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须明确责任处室,协调并督促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其他省(区、市)患者提供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工作,协助其他省(区、市)开展医疗质量监管和医疗费用核查等工作。

各地卫生计生委和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由医保、财务、信息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卫计委将从7月起定期对各省(区、市)开展异地就医结报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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