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政府发布湘政人〔2017〕5号、6号、7号文件,任免一批干部。
李湘波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
谭勇同志任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明同志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程鑫同志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汪学高同志任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胡贺波同志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王红舟同志任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周庆年同志的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周黎明同志的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胡小龙同志的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曾鹏飞同志的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陈耀年同志的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周志中同志的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何唤鸣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张德元同志任省农业委员会副巡视员;
胡刘芬同志任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肖迪明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刘山同志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唐勇同志任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石谋军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职务;
免去吴亚中同志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肖策群同志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建民同志的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局长职务。
黎咸兴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孔和平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王玉清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仲跃同志任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刘湘凌同志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方平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于云彩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伟杰同志任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苏德辉同志任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卫平同志任湘南学院副院长,免去其邵阳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军同志的湘南学院副院长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的任命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