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讯 据经济之声消息,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今日下午接受专访时表示,目前国家正在抓紧时间,紧锣密鼓研究制定保证房地产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熟的时候可以付诸实施。
宁吉喆表示,一方面,对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可能会带来泡沫要加以防范、调控,从需求侧、供给侧都要采取些措施。另一方面对广大的三四线城市还要坚持去库存,因为那些地方要实现它的住房价值还要很长很长时间。房地产的区域性、结构性的矛盾给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的3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全部回落、6个城市房价环比下降。值得关注的是,四个一线城市的二手住宅环比价格全部位于上涨区间,涨幅在0.3%到3.3%之间。
3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7”上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三大结构性失衡,其中,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有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要加快健全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控制信贷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业。何立峰称,大量资金涌入房地产曾经一度带动了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进一步推高了实体经济发展的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官方此前曾多次提及长效机制。而自2011年就着手操作的“长效机制”,却一直未能形成公开成果。
业内人士看来,“长效机制”意在通过全面的制度设计、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问题,但这种看似“一劳永逸”的理想,将不得不面对中国的诸多现实,如市场波动、部门协作、制度障碍等。此次提出的“长效机制”能否真正取得突破,仍然值得观察。
多次提及
在官方口径中,最早提出“长效机制”是在2006年。当年4月,时任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曾表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研究”。
次年年初,沈建忠表示,2007年调控政策的趋向,将更加注重于落实,解决执行率问题,更加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从制度机制上保证健康的发展。
此后数年间,官方再未公开提及“长效机制”话题。直到2010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达沃斯论坛上表示,“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此后,发改委受命牵头研究相关制度,但由于涉及范围较广,住建部、国土部、财政部等部门随后均加入。
2013年,“长效机制”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具体表述为“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抓紧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也提到,“调整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
在此期间,时任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时任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都曾针对性做出过积极表态。时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2013年表示,“长效机制的草案肯定有了,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设部、国土部以及财政部等部门都会参与。”
2015年,在4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于房地产市场做出了明确表态,其中包括“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
这一次提及建立长效机制,距离第一次官方口径,已过去整整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