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柯竞 朱毓松)福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日前公布。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鳌峰坊33号、35号等55处建筑为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其中,鼓楼区7处,台江区9处,晋安区16处,仓山区9处,马尾区14处(详见附表)。
根据通知,属地政府、相关单位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