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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西安整治房产经纪机构 购房者如何规避黑中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二手房租售市场逐渐成熟,大量的外来人口、住房限购政策和高房价促使二手房买卖、出租交易数量增加

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二手房租售市场逐渐成熟,大量的外来人口、住房限购政策和高房价促使二手房买卖、出租交易数量增加,也催生了二手房屋中介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增长。但发展的同时也衍生出乱象,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中介与房屋买卖、租住双方之间的纠纷频繁发生,房产中介之间争抢客源、电话骚扰、擅自改造房子结构、一屋多租、一房二卖、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甚至以假离婚、假社保等手段突破限购、限贷政策等乱象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近期西安市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活动,以规范房产中介经营活动,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运作规范的市场环境。目前,西安市房管局已将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的139家二手房房地产经纪机构(第二批)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加上2016年11月1日第一批公示的336家经纪机构,截至目前,已有475家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公示。此项整治活动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禁止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禁止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禁止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为达成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禁止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等。

从政府层面来说,严格查处黑中介、制定相关惩处政策以维护市场秩序,而从消费者层面来说,该如何规避市场乱象?

买卖双方与中介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二手房屋买卖涉及买卖双方的利益,在交易前双方应与房屋经纪三方见面,达成交易共识,做到透明交易,也就避免了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利益受损。

查看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在买卖双方无法见面的情况下,也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买卖双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

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定金也将难退回。

避免中介公司代理买卖双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避免出现交易盲区,使黑中介钻空子。

多方了解房屋信息

之所以被吃差价,与买、卖方不了解房子的信息也不无关系。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之前,应对自己要进行交易的房源就地段、面积、配套、周边房屋价格因素进行估价,与房屋中介给出的价格进行比对,才不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或以较高的价格购买。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西安经济运行调查指标监测报告》显示,去年在契税、营业税减免的利好政策影响下,西安二手住宅交易市场日渐活跃,成交量屡创新高,成交价格低位运行,下半年调整中微升。数据显示,西安二手住宅成交量35580套,是2015年的1.5倍;二手住宅网签成交面积291.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2%,月均成交量2494套。二手房市场平稳发展需要政府、房屋中介以及消费者三方的共同维护,政府政策引领、中介自身规范、消费者合理规避,可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二手房交易环境,为促进房地产整体平稳健康发展增添动力。 文/王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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