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涛 实习生乔安冬)昨日,省政府发布《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将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市已被国家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首批实施范围,将按有关要求划定“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包括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用煤)外,10月底前,上述城市将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
与此同时,我省将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10月底前,太原、吕梁、晋中、长治、临汾5市各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其他市根据实际情况各完成5万—10万户。
省、市、县三级将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给予补贴,市、县级政府要承担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和费用,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用地指标。民生供暖电能替代、燃气替代项目将列入基建投资计划,优先支持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使用基建投资,给予替代项目部分设备投资支持。居民“煤改气”气价按照居民用气定价。
我省城镇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今后,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太原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此外,我省将建立完善以太原市为核心,辐射周边晋中、吕梁等市县的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在太原市对清徐、古交、阳曲严格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将晋中榆次区和吕梁交城市等市县纳入省城环境质量改善联防联控区域,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