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为信用良好主体提供优惠和便利……”这是自治区发改委昨日举行的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工作(扩大)会议上透露的信息。
“今年,自治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要求,扎实推进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行政事务中,查询信用记录或使用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做到信用信息‘应查必查’,信用监管‘无处不在’。”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包满达表示,今后,内蒙古将扩大信用信息的便民、利民和惠民服务,通过将个人信用信息嵌入市民卡、公交卡和社保卡等媒介,在医疗卫生、旅游休闲、教育培训、公共出行和商业金融等领域开展惠民应用服务。
据了解,内蒙古将全力推进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盟市政府行政审批平台的对接工作,力争实现对各类政务事项申请人信用信息的实时核查,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记者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