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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新政策‧銀行家如何看利息上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1
核心提示:自4月1日起,柬埔寨實行“利息上限”(interest cap)政策,金融機構貸款年利率不得超過18%。對於競爭激烈的小額貸款機構(MFI)

自4月1日起,柬埔寨實行“利息上限”(interest cap)政策,金融機構貸款年利率不得超過18%。

對於競爭激烈的小額貸款機構(MFI)市場來說,這項政策將導致部份小額貸款機構陷入經營困境,未來可能被收購或關門大吉;民眾(特別是鄉區農民)也將因借貸無門,被迫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壯大地下經濟。

資深銀行家認為,已在全世界60多個國家實行的“利息上限”政策,將對柬埔寨金融領域長期穩定發展帶來正面作用,而消費者利益也能得到更大的保障。

國泰世華銀行柬埔寨子行董事長梁敬思接受《柬埔寨星洲日報》專訪時,暢談“利息上限”政策對柬埔寨銀行業和國家經濟的利與弊。

金融機構需改變商業模式

他指出,“利息上限”將鼓勵金融機構改變商業模式,不再純粹依賴利息收入。

“如果要成長,金融機構就必須增加手續費收入和開發創新產品,這對柬埔寨金融市場來說,會是一個比較健全的發展。”

他指出,目前柬埔寨商業銀行和專業銀行商業貸款年利率介於6至10%,而個人貸款(如信用卡)年利率則接近18%,因此“利息上限”政策對銀行的影響層面並不大。

他說,柬埔寨有一個特殊的情況,就是小額貸款機構眾多(超過50家),造成市場競爭激烈,且客戶大多是屬於弱勢的消費者(如貧民),年利率可高達30%。

“我認為柬埔寨設定‘利息上限’,主要是為了保護消費者,避免小額貸款機構無限制提高利率。”

梁氏以台灣為例,當年台灣金融監管當局決定設定“利息上限”(目前為16%),出發點也是保護消費者利益。

危機也是轉機

“利息上限”政策的實行,令原本靠“高利貸”生存的小額貸款機構,瞬間面對“無以為繼”的困境。

梁敬思指出,金融機構向客戶征收的利率高低,除了是基於本身的資金成本外,也考慮到客戶的信用和償債風險,信譽良好的客戶會獲得最優惠的利息。

“如果借貸人屬於高風險,利息也會相應提高,以便金融機構可以轉嫁風險。”

然而,他說,柬國家銀行突然把利息“壓下來”,不得超過18%,金融機構須被迫承受風險,若貸款變成壞帳,其盈利將削減,甚至虧損。

所謂“危機也是轉機”,梁氏建議,金融業者可注重客戶差別風險管理,實行客戶評等制,在爭取新客戶及增加業績的同時,也降低壞帳風險。

“好的客戶評等和風險管理,既使不要求客戶提供抵押品,銀行也可以放心放貸,而整個國家經濟也將因貸款利率處於低水平而受惠。”

地下錢莊趁勢壯大?

“地下經濟”壯大,將影響國家稅收。

許多人擔心,“利息上限”政策將導致小額貸款機構“收緊銀根”,迫使民眾轉向地下錢莊借貸,造成“地下經濟”更猖獗。

“這是有可能的,”梁敬思認為,“假如大家往地下錢莊借錢,大家可能都不會報稅,這將造成國家稅收受到影響。”

他建議,我國金融監管當局擬定措施,以預防類似負面情況發生。

他稱,當年台灣當局採取“地下經濟”合法化的應對措施,發出多張新銀行執照,目前多家台灣主要銀行便是在當時應運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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