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入列全国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追踪
包头—鄂尔多斯今后将这样发展
24日,本报刊发了《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入列全国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一文,引起了读者极大的关注,记者从《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称《通知》)中了解到,五部门将在产业政策、创新政策、投资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省级层面推进机制,加强对本省(区、市)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包括多个毗邻城市的示范区,相关省(区、市)有关部门要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省级层面领导、协调和推进机制,并指导城市间建立定期会商和协调沟通机制,协同推进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要将示范区建设作为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重大工作来抓,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探索加快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
《通知》明确,加快建立创新驱动的产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机制,形成以园区为核心载体的平台支撑体系,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各具特色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和模式。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可操作、有特色的配套措施,并优先安排在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实施各类改革创新试点,力争率先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取得突破。
《通知》要求建立评估制度,每年年底,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形成推进示范区建设总结报告,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将组织对示范区建设进展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并建立健全评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示范区管理体系。对改革创新举措实、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示范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对其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对连续3年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的示范区,取消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记者赵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