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26日消息:33俱乐部会员是上海迪士尼乐园的嘉宾客户。上海迪士尼乐园开园不久,一公司以近318万元购买10张33俱乐部会员卡,可随后迪士尼乐园单方发函终止了合同关系,并没收了全部会费,理由是有会员通过微信公众号“倒卖”游园福利,违反了相关合同约定。该公司遂将迪士尼乐园起诉至法院,除诉请恢复10个会员账户及相应福利、确认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外,要求赔50万元。
2016年6月份,迪士尼乐园刚刚开园,上海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某投资公司)就与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开通了10张33俱乐部会员卡,支付的会员费加年费金额高达317.9万余元。
拥有一张会员卡,意味着可以享有迪士尼度假区内餐厅、客房、导览等专线预订服务。然而,不到5个月,迪士尼乐园却单方发函终止了合同关系,并没收了全部会费。
原告诉称,其支付了巨额的入会费及年费,被告却在无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损害该公司的利益,应予赔偿。双方签订合同中亦存在旨在免除被告责任、加重原告责任、排除原告主要权利的格式性条款,应被确认无效。
法庭上,迪士尼乐园表示,因为原告会员在朋友圈“倒卖”游园福利,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原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3俱乐部会员卡仅限持卡人使用,不可转让。若被告发现原告会员存在出售、交换、拍卖会员福利、会员卡的情况,将导致会员账户终止,且入会费和年费概不退还。
在2016年10月的一次调查行动中,被告发现了两个兜售上海迪士尼乐园贵宾服务的微信公众号。两名微信卖家均在朋友圈发布了相应广告内容,后调查人员分别与其取得联系,在支付相应金额后,由二人顺利带入园区,并享受到了33俱乐部会员专属的贵宾服务。这两名微信卖家正是原告公司的会员。迪士尼乐园遂决定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原告的会员资格并没收全部会费。
在立案前,浦东法院曾委托上海浦东联合法律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朱俊对案情做了研判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法官的努力协调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