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公务员招考流程、简化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办法、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42项、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管理模式、实行高级人才“绿卡”制度等,近日,我省人社推出35项重大改革和惠民政策,27日,省人社厅就此召开媒体座谈会,并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六项简政 七项放权
往年公务员考录“一年考一次、一次考一年”,为此,我省完善了公务员招录工作机制,优化了招考流程,明确了各环节工作时限和负责部门,大幅压缩了公务员考录周期,从发布公告到正式上岗原则上控制在180天左右,比原来缩短了大约4个月。
今后事业单位编制计划内增人可自主组织公开招聘,省人社厅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和进行专项招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已满的事业单位可特设岗位直接聘用。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真正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的自主权,充分释放人才活力。
简化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办法也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从2017年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人社行政部门不再进行退休审核,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全省每年退休审核人数由9.3万人减少到2.8万人,减幅达70%,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约50%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让企业和参保人员少跑腿、少填表、少费心。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每年考前培训规模近2万人。从2017年开始,各级人社部门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培训,同时严禁各单位、各社会机构、团体等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之名,举办各类有偿服务培训。“培训方式的改革,减轻了报考人员负担,时间成本每人每年可节省8-10天,经济成本年人均降低了1000元左右,斩断了考务部门与培训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省人社厅副厅长贺德孝说。
从去年起,我省先后分8批共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42项,降低了人力资源市场准入门槛,从根本上杜绝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等不良行为。实行职称评聘“4个一律取消”:取消了附着在职称评聘上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外语考试、论文限制性要求。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不受用人主体岗位设置的限制,职能部门严把标准严监管、个人自主自愿申报、社会公开公正评价,实行岗位聘任制和聘用任期制。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此项改革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改革力度之大全国领先。
取消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卡”,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政策性安置优先、招录招聘为主、市场调剂补充”的原则,当年新进人员不超过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其中政策性安置在15%左右,招录招聘80%以上,市场调剂控制在5%以内。将人员计划分解权限下放到各市和省直主管部门,今年全省人员计划下达单位从往年的1412个减少到112个(11个市和101个省直主管部门),减幅达91.4%。同时,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对超编、超岗、计划外违规进人一律不予办理工资核定手续,而且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这项改革变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变具体性前置审批为总量性后置监管,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计划对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干涉,全面落实用人主体“用什么人、什么时候用人”等方面的自主权,有效调动了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积极性。
高级人才“一路绿卡”
改革现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流动的行政管理制度,打通政企人才流动通道,敞开事企人才双向流动通道,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到高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干部、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创新引才模式,集聚形成山西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的“洼地效应”,吸引更多海内外高端人才及其团队来晋建功立业。引进人才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岗位已满的事业单位可特设岗位聘任。实行人才“绿卡”制度,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自主选择居住地,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就读,无工作随迁配偶可先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补贴。企业和事业等用人单位是引进人才的市场主体,企业引才所需费用可全额列入经营成本,事业单位引才费用可从事业经费中列支。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等实行财政工资总量包干改革的事业单位,可在全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5倍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总额。二是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将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所得净收益中用于奖励课题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的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50%提高到70%。并设立“山西省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和“山西省人才工作贡献奖”,使优秀人才“名利双收”。
开展毕业生就业第三方评估,加强毕业生就业稳定性监测,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将调减直至取消招生计划,支持帮助高校优化人才培养和供给结构,提高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有效供给率和就业成功率。试行科研项目牵头人(单位)先行自主融资、政府全额担保贴息、科研成果收益偿还与政府宽容失败、共担风险政策相结合的新机制,着力解决人才投入不足、投入渠道单一、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等问题。
从2017年6月1日起,职工工伤认定由原来市级人社部门认定改为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认定,方便工伤职工在当地进行工伤认定。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等三项职业资格考试,由原来省统一考试改为由各市组织实施。
今年6月底前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双统”,即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在全省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一卡通”。
我省对军转干部安置进行了改革,全面实行量化考核积分选岗,统一标准赋分、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公示考核分数和考试成绩、统一安置办法,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实现“阳光安置”。
解决农民工欠薪“三个消零”,即:新发生的欠薪案件,必须在3个月内清零;11、12月发生的欠薪案件,必须在年底前清零;推行“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市县”创建活动,此举有效遏制了欠薪高发势头。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省将人社厅1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转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并加强厅机关印章管理。
本报记者 何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