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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浦东40个路段共享单车不能骑 违规行为“随时拍及时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2  来源:东方网
核心提示:花木行政中心区域(丁香路-锦带路-迎春路-丁香路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骑行、停放。国际旅游度假区(唐黄路-

花木行政中心区域(丁香路-锦带路-迎春路-丁香路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骑行、停放。

国际旅游度假区(唐黄路-周邓公路-S2-S1围合区域)禁止非机动车骑行、停放。/上海发布

日前,浦东新区制定了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办法,发布负面清单,明确自5月1日起,小陆家嘴区域、花木行政中心区域、国际旅游度假区等3个区域7条道路(合计40个路段)禁止非机动车骑行、停放。

同时,增设正面清单:首批在6号线东方体育中心站等7个轨道交通出入口处增加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点。

管理办法还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每月需报送下月投放计划,并将企业处置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等问题的能力,与下步可投放经营的数量挂钩,引导共享单车投放量与城市承载度相匹配、与企业自身管理能力相匹配、与市民需求相匹配。

每月需报送下月投放计划

今年4月起,浦东新区开始试行调控措施,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每月向交通、公安部门报送下月投放计划、目前在浦东范围内运营车辆总数、分布情况、车辆使用频次等相关信息,在分析这些信息基础上,统筹考虑各家企业运营情况、重大节点等因素,调节全区投放计划,引导投放量与城市承载度相匹配、与企业自身管理能力相匹配、与市民需求相匹配。

同时,进一步强化信用体系管理,坚持“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将企业和用户的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骑行过程中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等的行为人,依法设立黑名单。

违规行为“随时拍及时处”

《办法》鼓励市民拍照上传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管理不当等现象,并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及时处置,实现共享单车违规行为“随时拍、及时处”。

同时,企业处置共享单车情况作为政府部门考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依据之一,将与企业下步可投放经营数量挂钩。

浦东新区还将充分利用共享单车运行生成的大数据,合理分析停放需求,根据《上海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技术导则》,科学划设停放点,探索在公交枢纽、大型商圈、景观道路等重点区域,设置“电子围栏”,运用技术手段促使用户停放不任性、企业管理更便捷,首批“电子围栏”将选择在部分轨道交通出入口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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