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医疗废弃物被判刑
华声在线5月2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周友红 黄跃华)记者从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了一起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3名被告人非法处置20余吨医疗废弃物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5月,被告人陈某、石某与被告人魏某达成买卖医疗废物的合意,被告人魏某利用其在永州市静脉产业园内填埋垃圾的工作之便,让胡某、曾某等人到垃圾填埋场捡出永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倾倒在垃圾填埋场的医疗废物,再以每公斤1.6元至1.8元的价格向胡某、曾某等人收购,医疗废物达到一定数量之后,被告人魏某通过电话与被告人陈某、石某联系,由陈某、石某两人驾驶农用车至魏某存放医疗废物的地方,以2.4元每公斤的价格向魏某收购医疗废物。陈某、石某将收购的医疗废物存放在两人合作经营的塑料加工厂厂房内,在未经过任何消毒措施的情况下,利用粉碎机对医疗废物直接进行粉碎,再将粉碎之后的医疗废物碎片倒入水池,向水池注入水,将浮在水面上透明的塑料碎片捞出甩干,再用编织袋按25公斤/包打包,以4800元每吨的价格将打包好的塑料碎片通过物流对外进行销售。
按法律规定,已使用过的输液袋、输液管、一次性注射器及塑料药瓶等医疗废物属危险品,须由专业机构集中处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之一。3被告人违反国家环境保护规定,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数量达20余吨,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3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承办法官介绍,收购医疗废物的成本比普通塑料废物的成本要低,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不惜以身试法,非法加工医疗废物,加工后的塑料颗粒因未经过任何消毒措施,可能携带大量感染性病毒,一旦流入市场,会对公众健康带来极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