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山西 » 正文

全球报道:申请网约车 车龄须在3年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5  来源:山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制图王辰翔车辆●车辆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具有本市牌照且车龄未满3年●燃油车排量不小于1.6升,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小于250

制图王辰翔

    车辆
    ●车辆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
    ●具有本市牌照且车龄未满3年
    ●燃油车排量不小于1.6升,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公里
    ●……
    司机
    ●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
    ●6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无交通肇事犯罪、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经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考核合格

    什么样的车可以跑网约车?有几年驾龄可以当网约车司机?政府对网约车将会如何管理?5月4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太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符合本市车牌、使用年限3年以下等条件。60岁以下、3年以上驾龄的,可申请开网约车。

    网约车平台公司 实行经营许可有效期为8年

    《细则》规定,在太原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在太原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首先应当向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7项材料:网约车经营申请表;投资人、负责人身份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办公场地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信息等。
    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法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期为8年,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许可有效期届满仍继续经营的,被许可人可提前30日向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运营车辆 燃油车排量不小于1.6升

    《细则》明确,在太原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具备10项条件,分别为:
    1、为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
    2、具有本市车辆牌照且车辆注册登记使用年限未满3年;
    3、燃油车为二厢(含二厢)以上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6升(或1.4T)、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为二厢 (含二厢)以上小客车,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公里;7座乘用车排量不小于2.0升(或1.9T)、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
    4、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认可的,固定式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应急报警装置及安全监控设备,且接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管平台;
    5、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6、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7、不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志标识、不安装顶灯装置;
    8、个人仅限为其所有的一辆车辆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且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9、除出租汽车企业和汽车租赁经营企业(车辆需为自有车辆)外,其他单位所有的车辆不得申请网约车经营;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细则》规定,应由车辆所有人向车籍所在地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审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车辆所有人持审核通过证明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已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并按规定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驾驶员 60周岁以下 3年以上驾龄

    今后,在太原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有太原市常住户口或取得太原市《居住证》1年以上;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暴力犯罪、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经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考核合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吊销的,自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本市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审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审核后,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到申请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上岗营运。
    今后,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将会同市公安部门建立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网上联合审查机制。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根据审核结果,作出是否予以许可的决定。
    《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运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布。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使用年限从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细则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至12月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为半年。

本报记者 要维维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