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微发布消息,符合自考毕业条件的考生,可于5月9日9:00—18日17:00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同时到申请毕业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递交相关材料。
据了解,在审定工作中一旦发现并认定有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并做出三年内不允许参加考试和毕业申请的处理,同时在该考生教育考试诚信承诺档案中进行记载。
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毕业申请。(记者李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