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昌都5月8日电(记者 陈志强)今年以来,昌都市纪检系统结合实际,加强公务用车监督和管理,公务用车日渐规范,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落地生根。
据悉,察雅县纪委为实现全县公车监督常态化,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有效机制,对全县(除执法执勤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实现了全县党政机关的车辆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全覆盖。
类乌齐县纪委印发一系列公务用车规范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划好管理红线。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全县餐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区域周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检查,划好纪律底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公车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强化对单位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责任追究,划好责任实线。
丁青县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到位,切实规范公车标识管理。日前,丁青县纪委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236辆公车的标识张贴情况进行检查。对标识张贴不规范、不牢固、破损严重或未张贴标识的车辆,县纪委工作人员当场要求进行重新张贴。
边坝县纪委日前召开公务用车警示教育学习会,通报了自治区出现的3起驾驶员违规使用公车受到纪律处分的案例,重申了边坝县公车使用“五个不准”,并与公务车驾驶员签订《后勤驾驶员管理目标责任书》,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