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看到财政部发布公告称,今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于5月10日至19日在全国范围内发售,两期国债计划最大发行总额为360亿元。
此次发行的国债分为三年期和五年期,发行量各为180亿元,其中,三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为3.8%;五年期国债票面年利率为4.17%。需要提醒的是,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两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提前兑取,但发行期的最后一天不能办理提前兑取,可以办理质押贷款,可以挂失,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
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从购买之日起,两期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一年按年利率0.54%计息,满一年不满两年按2.27%计息,满两年不满三年按3.29%计息;第四期国债持有时间满三年不满四年按3.76%计息,满四年不满五年按3.9%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