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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福州生活垃圾拟分四类处置 试点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5  来源:东南网
核心提示: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近期将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生活垃圾分四类处置据了解,我

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近期将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生活垃圾分四类处置

据了解,我市生活垃圾将分为四类。

湿垃圾(厨余垃圾):单位食堂、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等易腐性有机垃圾,如菜梗、菜叶、剩饭、剩菜、食物残渣、瓜果、皮壳等,使用绿色收集桶进行回收。这类垃圾由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中标企业定时定点到试点单位收集,直运至终端处置场进行堆肥处理。

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如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使用红色透明收集桶进行回收。这类垃圾由试点单位暂时储存在垃圾收集屋内,环保部门安排车辆每周或每半月定时收集。

干垃圾:生活垃圾中除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金属、一次性餐具、尘土等,使用蓝色收集桶进行回收。这类垃圾由试点单位安排专人汇集至垃圾收集屋,再由区间垃圾收集车收运至垃圾转运站,然后运输至红庙岭进行无害化处置。

大件垃圾(含绿化垃圾):生产生活中产生的体积较大的垃圾,如废旧家具、绿化养护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树干等。这类垃圾由试点单位自行运往垃圾转运站。

试点工作

分两阶段进行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考虑到红庙岭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尚在建设,我市的厨余垃圾后端处理能力有限,拟在五城区5个小区、5个机关单位、3个院校(系)先试点。根据相关方案,6月1日前启动试点工作。

鼓楼区:南街街道小柳新村、则徐小学、福州大学环境资源工程系。

台江区:书香大第、台江区政府旧大院办公楼(有职工食堂)。

仓山区:三盛巴厘岛,东部办公区3、4、8号楼及三个餐厅,福建农林大学所有餐厅,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晋安区:三盛果岭、福州七中。

马尾区:中佳蓝湾、福建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小学。

第二阶段为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明年6月红庙岭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成后,我市将具备餐厨垃圾后端处置能力,拟扩大试点范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广力度。

扩大的试点区域为:鼓楼区南街街道、台江区茶亭街道、仓山区临江街道、晋安区王庄街道、马尾区罗星街道、福州大学城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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