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喀则市第一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启动。凡是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由日喀则市文学艺术家创作并发表(出版)、展演、公开播映的文艺作品,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文艺大奖的个人或集体(单位),为日喀则市文学艺术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个人都可参与评选。
据了解,“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是由中共日喀则市委、日喀则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市文学艺术界的最高奖项。近期,经日喀则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全日喀则市范围内开展第一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
据悉,参评作品要求具有浓郁民族风格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展示日喀则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浓郁的日喀则文化特色,反映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和社会新风尚,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另外,参评人员必须是长期在日喀则工作、生活的各门类文艺创作者。非日喀则市籍人员的文艺作品在体现日喀则特色的情况下可纳入评选范围。参评作品须拥有版权、著作权。每位作者每类作品可送3件参评,参评作品要按照统一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报作品样本15份;曾获其它奖项作品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参评作品送交或寄达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参评方式:
参评作者或单位可从第一届“雅鲁藏布文学艺术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文联办)领取《申报表》;也可以从日喀则新闻网(www.rkzw.cn)下载《申报表》;也可以从http://pan.baidu.com/s/1bMGh0E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表格后,连同作品送至或寄发至日喀则市委宣传部文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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