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24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件为我国首例破获的非法猎捕大鸨案。兴安盟各级县、市野生动物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爱鸟人士到达庭审现场,旁听庭审过程。
据了解,2016年11月24日,微信朋友圈中一张疑似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鸨被关在铁笼中的照片引起了科尔沁右翼前旗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的关注。鉴于大鸨的保护级别,科右前旗森林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经调查,照片系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镇兴隆嘎查村民刘某所发,照片为刘某2016年11月11日在其好友曾某家拍摄,随后侦查人员前往曾某家展开调查,但当时侦查人员没有找到大鸨。鉴于案情重大,科尔沁右翼前旗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2016年12月9日,犯罪嫌疑人曾某向警方投案自首。据曾某称,他是在野外逮到的大鸨,侦查人员前往他家调查时,他将大鸨转移到一个养殖场,之后大鸨死亡。
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曾某对其猎捕珍贵濒危保护动物的行为非常后悔。法院当庭未作出判决。
大鸨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国现存已不足1000只,世界上也仅剩3万只左右,是鸟类中的“大熊猫”。(记者佟美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