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0日讯(记者 赵德伟) 记者今日从省交通厅获悉,从今日0时起,货车通行费率调整回原来状态,也就是说,山西4066公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减免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正式停止。
据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减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晋交财发【2016】143号)文件精神,全省政府还贷公路高速货车通行费减费优惠政策将于2017年5月19日到期。
自2016年5月20日8时至2017年5月19日24时期间,通行山西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实行大幅优惠减费政策。当下,我省现有高速公路4821公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为4066公里,占全部公里数的84%。政策要求,通行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12%的优惠;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享受现行收费标准20%的优惠;办理并使用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通行下列高速路(位于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11条高速公路)时,享受现行收费标准50%的标准;对持有超限证的车辆,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道路补偿费由现行费率的16倍计收降至4倍计收,是全国最低水平。
省交通厅有关人士表示,政策实施以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运行稳定,收费秩序井然,尤其是经过政策实施、宣传、认知等过程,高速公路车流量正在稳步增长。需要提醒的是,从5月20日0时起,货车通行费率调整回原来状态,但并非部分货车司机感觉的“涨价”,而是回归正常收费。此外,货运车辆持我省ETC仍然有5%折扣优惠,鼓励大家办理ETC,节约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