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吉林 » 正文

全球吉林频道:吉林 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立医疗机构运行平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6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加快资金拨付 加大保障力度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公
原标题:加快资金拨付 加大保障力度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经费保障工作,出台了五项具体工作措施,作为当前支持复工复产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要加快医保基金结算进度。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快对定点医疗机构2019年医保基金结算工作进度,结合审计稽核等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医保陈欠基金加快清算进度,于3月20日前将审核确认应付以前年度的医保基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

要加大医保基金预付力度。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备付周转金的基础上,再从医保基金财政专户调拨经办机构1至3个月支出额度的基金,由医保经办机构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机构垫付基金压力,预付的医保基金待疫情结束后清算。

要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对各级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医疗机构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专用设备购置以及综合改革等补助资金,原则上于3月底前一次性全部拨付到位。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和市县财政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尽快拨付到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并根据经办机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医保基金拨付。

要加快支付患者救治费用。对于国家及省明确应由财政部门负担的患者救治等费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垫付资金,加快对医疗机构的资金支付进度,使医疗机构放心救治患者。对确诊及疑似患者救治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负担部分,原则上由中央和省财政全额予以补助。

要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补贴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定点医疗机构公益属性,承担防控救治职责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实际情况,合理测算疫情防控期间减收增支中的政策性亏损补贴部分,给予定点医疗机构必要的补偿补助。(记者张雅静)

(责编:王帝元、谢龙)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