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社会 » 法治 » 正文

全球法治频道:中国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46.75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9  来源:cctv
核心提示:原标题:两高分别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46.75元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刘奕湛、罗沙)最高人民法院
原标题:两高分别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346.75元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刘奕湛、罗沙)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8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46.75元。

同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46.75元计算。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20年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90501元,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自2020年5月18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检察院自5月18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编辑:蔡纯琳 责任编辑:刘亮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