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江西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调整工作全面完成,实现了对135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一年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意识被激发出来了
各派驻纪检组牢记“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定位,以履行监督责任不打折扣的态度,督促监督单位党组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拧紧责任担当的螺丝。
常敲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的门,提醒落实主体责任。驻省卫计委纪检组主动与省卫计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有关工作,定期向党组通报问题线索处理情况,提醒班子成员做好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处理并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帮助教育,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
善于“借势”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驻省工信委纪检组利用巡视整改契机,建议省工信委党组从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有效管控项目资金领域廉政风险。省工信委党组立行立改,果断叫停有关项目资金审批,专门出台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监督工作的意见,并在组织层面推动干部尤其是重要岗位处长进行轮岗。
按照江西省纪委要求,各纪检组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做到坦然说“行”、坚决说“不”。去年,驻江西广播电视台纪检组严把廉洁关,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一名副处级干部拟提拔人选进行否决,对一名严重违纪的科级干部提出暂缓续聘的意见;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全年办理征求廉政意见164人次,对有信访反映的21名拟提拔人选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和初核,对13名同志提出暂缓或否决的意见,对8名同志作出不影响提拔使用的结论。
去年,各派驻纪检组向驻在部门书面提出管党治党意见建议450条,发现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问题229个,回复廉政意见4240人次,提出暂缓提拔或否决性意见69人次。
“治未病”的功能更加突出了
各纪检组发挥“驻”的优势,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当好“探头”和“尖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日常监督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发挥了“保健医生”“治未病”的功能。
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织驻在部门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签署《廉政勤政承诺书》,做到处级以上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有针对性地了解岗位职责,进行廉政提醒。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例会点、口头提和发通知书、抄告单等形式咬耳扯袖。
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对综合监督单位逐一进行走访调研,并将相关党纪文件“打包”,以“廉情专递”的形式发送给党员干部。
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约谈各综合派驻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各单位全面查找自身廉政风险点,健全和完善防控措施,组织人员研发专用软件,为317名处级以上干部建立了电子廉政档案。
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开展专项巡察,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并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约谈了18名党支部书记;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组将监督“探头”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领导干部申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进行备案;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建立了102名厅处级干部廉政档案,与各级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上百人次;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派员参加或列席各综合派驻监督单位有关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46次,提出意见建议14条。
“干监督的活,就要关心‘张家长、李家短’,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到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经常化。”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该打的“板子”打下去了
过去的一年,各纪检组把位定准、把职责找准,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驻省司法厅纪检组在厅直系统立案7人,结案3件,查处3人,其中1名处级干部移送司法机关。此外,在厅直系统办理责任追究问题10件,诫勉谈话20人、处分24人。
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在防汛期间开展了专项督导,督促地方对责任落实不力的1名县处级干部和2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了问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对财务管理不严格、工作失职的2名干部进行了问责。
2016年,各派驻纪检组共接受信访举报3306件,处置问题线索1133件,立案325件,处分306人。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58.4%、70.9%。
“派驻纪检组是去当‘探头’的。‘探头’不能时开时关,更不能留有‘盲区’。对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以及纪检干部发生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都要坚决问责。”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孙新阳表示。(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