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沟河捞出女尸案”追踪
去年4月11日早上,泉州市区博东路内沟河发现一具被分解的女性尸体,经确认为安溪人小梅(化名)。丰泽警方经过10个小时奋战,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任某春。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任某春被控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16年4月6日晚上6点多,刚出狱4天的任某春以帮忙贩卖茶叶为由,将小梅约至泉州市区北峰街道的出租房内。后来,小梅表示要回安溪老家,遭到任某春的反对,两人发生了争执。其间,任某春掐住小梅的脖子,并抓住她的头发,使其头部受到多次撞击,造成颅脑严重损伤死亡。4月8日凌晨两点多,他将小梅的尸体分成多块,分别抛到北峰街道一内沟河内及岸边。
此外,任某春还将小梅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和12盒茶叶拿走,并以1300元的价格销赃给杨某。检方认为,任某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之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因其曾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本次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50%,应当追究其故意杀人罪、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庭审上,任某春对检方指控他杀害小梅的事实没有异议,不过对盗走小梅财物的指控翻供。任某春称,他跟小梅早在2009年就认识,多年来两人一直有联系,属于“情人”关系。“我当时不是有意要杀死她。”他辩称,因为小梅找他借2.5万元未还,当晚要求她归还,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2009年以后,你基本上在监狱关着,哪有钱借给小梅?你有钱,还需要盗窃和抢劫吗?”法官的几句话,直中任某春的要害,他哑口无言。
庭上,小梅的家属同时向任某春提起了约45万元的民事赔偿。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记者黄墩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