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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武汉通报8起“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典型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昨从市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2月底以来,全市部署开展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市委成立十五个基层作风巡查组进驻

昨从市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年2月底以来,全市部署开展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市委成立十五个基层作风巡查组进驻各区,开展“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巡查,并指导各区化解信访积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昨天,8起查处的典型案件被通报。

通报指出,8起典型案件,反映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损害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问题的严峻性,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到各级党员干部。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履职尽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为群众服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对“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绝不姑息迁就,要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对发现的“新衙门”作风和“微腐败”问题,坚决从严查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追究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

1.新洲区车管中队

民警刘维忠乱作为

2013年10月至12月,刘维忠在担任交巡警大队车管中队窗口民警工作期间,驾驶员周某办理B2驾驶证补办业务,电脑显示“该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应由B2降级”的提示,刘维忠因对电脑提示误解为周某补办了B2驾驶证。2013年11月13日,周某在云南发生车祸后,刘维忠又为周某出具不实证明,致使当地交管部门依据不实证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导致车祸受害人多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3月22日,刘维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2.蔡甸区罗汉村

党支部委员张启红违规优亲厚友

2016年在登记消泗乡罗汉村转移安置补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过程中,张启红违规将自己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侄子进行了登记,并发放了相应款项1920元。张启红在履职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优亲厚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3月27日,张启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昌区电信社区

原书记王卫红私设“小金库”

王卫红任杨园街电信社区书记、主任期间,于2012年11月至2015年4月,违规截留社区资产租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用公款支付吃喝费用,并将其中2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3月1日,王卫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青山区铁铺岭社区

居委会委员陈龙冒领政策性补贴

陈龙利用职务便利,在发放2016年度厂前街铁铺岭社区政策性补贴工作中,冒领21人的补贴资金共计4200元,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了党的形象。2017年3月6日,陈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东西湖区海景北社区

报账员徐艳敏公款私存

徐艳敏在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负责径河街海景北社区物业费、房屋、门面租金收费期间,共71次将收取的现金存入以其个人名义开办的银行账户内,累计存入金额248万元。2017年4月6日,徐艳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洪山区红霞集团

吴桂明拖欠购房款侵犯集体利益

青菱街红霞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吴桂明2006年11月购买了红霞村还建房,后以各种理由拖欠购房款,侵犯集体利益,直至2016年11月上级部门对红霞村还建房进行清查发现拖欠问题后,吴桂明才缴清购房款。2017年3月6日,吴桂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汉阳区人力资源局

干部闵行违规收受礼金

2015年7月,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干部闵行在调查处理某房地产公司项目部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收取房地产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张某所送礼金1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3月13日,闵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江夏区综合村

党支部书记汪再庆违规收受礼金

2017年3月15日,郑店街综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再庆为儿子举办婚宴,除亲友外,综合村17户村民参加了婚宴,汪再庆违规收受村民贺喜随礼5100元。2017年3月31日,汪再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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