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正式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建立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提高企业挂牌上市的奖励金额,并鼓励上市后备企业异地“借壳”“买壳”。
文件要求泉州各职能部门给予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制度、证券公司报备制度,建立推动挂牌上市目标责任制。
根据该文件,泉州市境内上市奖励由原来的130万元增至200万元;分别将“H股”上市和“红筹架构”上市奖励增至100万元和200万元。同时,将过去的奖励门槛“上市募集资金的70%投资于我市”降低为50%。文件还鼓励泉州企业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奖励金额由原来的40万元增至50万元,并且新增对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股改板挂牌的奖励,奖励金额为20万元。
此外,上市后备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异地“借壳”“买壳”上市后,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泉州并承诺十年内不迁离的,泉州市财政将一次性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