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璐 通讯员蒋敏华 覃斌)6月9日是第10个“国标档案日”。8日,市档案局(馆)向社会开放了8460卷档案,其中5023份涉密文件解密开放,最早年份是1982年。
据了解,根据《档案法》有关“档案满30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市档案局(馆)日前完成了馆藏满30年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这批档案包括1982年至1985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机关以及市有关单位的104个全宗、14426卷档案。向社会开放的8460卷档案,涉及招干、转干、职工调动、退休、工伤事故处理、社会救济、户口迁移等类别。
市档案局(馆)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解密开放的涉密文件涉及人事任免等内容,市民带上身份证可前往市档案局(馆)查询。
截至目前,市档案局(馆)分别于1991年、1994年、2005年、2008年、2013年、2016年对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档案以及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至1966年、1967年至1975年、1976年至1978年、1979年至1981年、1982年至1985年馆藏满30年的档案进行了6次开放鉴定工作,累计开放档案245169卷,开放比例达81%。这些档案可用于编史修志、撰写论文、身份考证、个人维权等领域。
8日,由市房产档案馆、市自来水公司档案馆等7个档案馆保存的一批珍贵历史档案文献同时开放,包括1914年汉口英租界制定的市政管理规章、1924年建成的汉口江汉关和1930年落成的汉口金城银行建筑设计图纸、1934年设计的长江大桥效果图等。
8日,大学生们参观武汉珍贵历史档案文献 龚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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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门槛 不设条件
市民可申请建立家庭档案
您想找到一张30年前的全家福吗?想在电脑中的无数文件中找到婚礼录像吗?想为评职称找到自己发表的论文吗?只要建立一个“家庭档案”,这些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长江日报记者8日从市档案局(馆)获悉,市档案局(馆)和市妇联今年将携手推进家庭档案示范建档,市、区档案局(馆)将为有建档需求的家庭提供各种指导帮助。
市档案局(馆)指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建档没有门槛、不设置条件,任何家庭、个人只要有意愿都可以建立家庭档案。家庭档案是指家庭及其成员在家庭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实物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家庭档案涵盖家庭中每个人方方面面的“宝贝”,大家都可以把这些“宝贝”收纳、规整、保护起来。
这位负责人称,市、区档案局(馆)将对入选“示范户”的家庭免费提供包括档案装具在内的多项服务,让市民家里产生的“家庭资料”“家书家信”等零散文件和物件,经过分类、编号、装盒变成家庭档案。
这位负责人认为,家庭建档对每个家庭非常有意义,可以帮我们梳理家族历史、展现家的轨迹、留住家庭回忆。通过规范整理,所有家庭资料井然有序,能方便查找各种资料,更好地管理家庭事务,传承良好家风、家训。
即日起,有意愿建立家庭档案的市民,都可到市档案局(馆)或所在区档案局(馆)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