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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武汉曝光94台“问题”电梯 违规使用管理单位最高处罚3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13日,市质监局公布我市今年1—4月份94台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电梯名单(详见长江日报APP客户端)。其中,超期未检31

13日,市质监局公布我市今年1—4月份94台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电梯名单(详见长江日报APP客户端)。其中,超期未检31台,检验不合格63台。这些“问题”电梯,五成是居民楼电梯,其他为单位电梯。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从本月起,对未整改到位仍在使用的“问题”电梯,每月将定期在市质监局官网(http://www.whbts.gov.cn/)进行曝光。

据介绍,截至2016年底,我市电梯超过8.7万部,并且每年以18%的速度增长。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市质监局组织开展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电梯专项整治活动。今年1-4月份,全市共有1046台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电梯,经有效整治,截至6月6日,已整改合格924台,还有94台未整改合格,其余28台属于报停或拆除的电梯,整改合格率89.8%。而这类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电梯的数量是动态的,不断会有电梯整治合格,也会不断产生新的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电梯。

曝光的94台“问题”电梯名单中,不合格项目主要存在求助电话及应急照明失效、极限联动、底坑涨紧轮开关位置不当、底坑积水等问题。电梯超期未检是超过检验有效期(包括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却仍在使用的违法行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检。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使用管理单位对逾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一律依法停用。未整改到位的电梯,一定不能使用,对违规使用的,各区监管部门要依法采取查封措施,并对使用管理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小区电梯问题,市民可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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