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受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一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主持召开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专题讨论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安排。
为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下发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制订《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做好“绣花”功夫,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开展大调研、大服务、大督办活动,助推我市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方案》明确,监督活动应实行分级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和协调督办,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人大街道工委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贯彻落实。蔡甸、黄陂、新洲、江夏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每季度围绕一个主题组织一次活动,其他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集中举行一至两次活动。
刘立勇要求,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五级人大代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监督工作,应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着力推动省委、市委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落地见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洪春、何艳、胡树华、丁雨,秘书长袁堃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