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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西藏特色小城镇已开工53个项目 启动资金4.3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特镇办”)了解到,西藏26个特色小城镇(以下简称特镇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特镇办”)了解到,西藏26个特色小城镇(以下简称特镇)示范点中,已开工建设项目53项,投资11.4亿元。西藏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调研员付聪介绍,项目全面融入绿色生态理念,真正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也更进一步促进西藏百姓享受优质均等化公共服务。

西藏列入特镇示范建设的城镇已达26个,拉萨市有5个,日喀则市有5个,山南市有3个,林芝市有4个,昌都市有4个,那曲地区有3个,阿里地区有2个。据介绍,自治区财政为特镇建设工作安排10亿元启动资金,截至目前已下达启动资金4.3亿元,18个特镇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西藏特镇已增至26个

自治区财政安排10亿启动资金

自2015年至今,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特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规划管理、推进投融资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扩大特镇建设的示范带动效应,区特镇办对通麦小集镇、纳木湖乡、陈塘镇的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将其纳入自治区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至此,西藏列入特镇示范建设的城镇已达26个。其中,拉萨市有5个,日喀则市有5个,山南市有3个,林芝市有4个,昌都市有4个,那曲地区有3个,阿里地区有2个。

区特镇办工作人员介绍,自治区财政为特镇建设工作安排10亿元启动资金,截至目前已下达启动资金4.3亿元,为顺利推动自治区特镇建设工作提供了前期工作资金保证。同时,自治区住建厅制定了《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要求》、《特色小城镇示范点规划设计成果审查管理办法》、《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确保特镇建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近期,编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特色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为全区特镇规划编制和技术审查提出了统一且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

杜绝“千城一面”

充分激活特镇特色资源

记者从区特镇办了解到,目前18个特镇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西藏各地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整合行业资金、援藏资金等,已开工建设项目53项,投资11.4亿元。今年一季度,25个项目开复工,完成投资22970万元。另外,林芝市鲁朗镇引进企业投资建设,运用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已全面建成并进入运行阶段,总投资达30余亿元。

付聪表示,统筹估算,西藏特镇投资总需求达107.74亿元,贷款需求达80亿元。为加快推进特镇示范点建设,西藏部分特镇,如昌都市芒康县曲孜卡乡、昌都市察雅县吉塘镇、那曲地区比如县夏曲镇等,不等不靠,积极推动项目建设融资,通过商业贷款模式,缓解建设资金压力。截至目前,已落实商业贷款、建设资金、援藏资金达13.8亿元。其中,曲孜卡乡通过商业贷款落实资金9亿元,约完成计划投资的67%。

付聪表示,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杜绝“千城一面”,充分激活特镇特色资源,构建特镇示范点产业发展支撑体系,打造民族手工业强镇、特色生态农牧业大镇、商贸物流业重镇、休闲旅游业名镇,带动经济发展。同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西藏百姓享受更优质的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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