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打响全省跨区域驻市包县环境监察第一枪 本报专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 全面启动“督政” 推动大气污染治理
本报记者呼延世聪刘岚
自6月6日开始,省环保厅组织六个跨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全省集中开展了“蓝天行动方案”贯彻落实专项监察行动,打响了全省跨区域驻市包县环境监察第一枪,这在我省环境保护建设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记者跟随第一环境监察专员办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实地采访,此后就这次环境监察行动的具体情况及环保垂改等相关问题,本报邀请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解读。
大气综治停留纸面懒政问题仍然存在
问:这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监察行动时间从6月6日到25日,为期20天。从目前情况看,监察发现了哪些主要问题?
答: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别地方党委、政府抓落实进度慢。比如有的市县(市、区)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相关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后,只有会议纪要,无细化措施、无后续协调、无进一步督导。
第二,有些部门履行环保职责不到位。我们在检查一些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情况时,就发现监管责任划分不明确,部门间配合、沟通、协调不够,有的互相推诿扯皮,抽检的8个建筑工地中7个存在问题。
第三,一些地方网络化监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县(市、区)乡(街道)村没有落实“三级网格日巡查、二级网格周汇总、一级网格月调度”要求。有的地方,环保部、省环保厅多轮督察发现的问题屡次出现反弹,问题数量不降反升。
第四,散乱污企业问题突出。有的地方对“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排查台账与实际严重不符;国家、省督察要求停产整治的企业,有的擅自恢复生产。
问题限期整改责任人严肃追责
问:针对此次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呢?
答:本着“边监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原则,对监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及时向相关市(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移交,建议政府明确责任主体,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与省委、省纪委正在组织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中“治霾责任落实不力”专项清理行动紧密结合,与环保部及省环保厅正在开展的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督导相结合,紧盯责任主体,对不作为、慢作为和失职渎职的,视情发函提醒、提出监察建议、进行约谈,或建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追责。
截至6月18日,6个专员办共提出监察建议263件,移交案件线索61件,责成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2人。
从“督企”到“督政” 让环保决策落实到位
问:之前也有环保督察,成立了专员办公室以后,工作形式和内容跟之前有什么不同吗?
答:我认为主要有三点不同。首先主体和对象不同,过去环保执法主要针对的是企业,是违法排污者,垂改后环境监察权上收,跨区域设立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它是对派驻市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进行监察。
第二是方式不同。这次我们监察行动的方式主要是三种,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和走访核查。拿调阅资料来说,监察专员可以通过调阅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县(市、区)长办公会会议记录来了解党委政府对环境问题的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情况,这和以前带着仪器去查企业是否超标完全不同。
另外就是监察的内容不同。垂改后是从以前的督企到现在的以督政为主导,是监督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监控推进过程,监察责任落实,实现对市县全天候、全覆盖的日常监察,督促各地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让环境治理的效果尽快显现出来。
此次我们行动的重点就是对监察区域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督察,查企也是为了发现问题倒推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
“底盘性”制度改革打破地方保护
问:我省作为全国第一个省以下环保垂改试点省,改革将解决哪些旧体制中的痼疾?对全国以后环境治理有什么借鉴意义?
答:这次垂改是环境治理制度的基础性改革,涉及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基础制度的重构,是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一次“底盘性”改革。
之前的环保管理体制,使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使环保责任难以落实等现象长期存在。垂改后,我们跨区域设立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驻市开展环境监察和环保督察工作,可以有效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利于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等。
到目前为止,全国有20多个省来考察学习,也都在积极推进这件事情,环保垂改就是要真正明确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对环境治理的有效性是显而易见的。
推动省级督察全覆盖向违法违规行为叫板
问:我省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至今不足两个月,基层或还存在懒政的侥幸心理,今后将如何让“督政”深入人心?
答: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五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监察。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向违法违规行为叫板,向不作为、不落实的县(区)政府叫板,向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关键少数”叫板。
二是分析梳理监察情况。对各市监察情况进行系统汇总分析,认真梳理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提出监察建议,及时向各市党委、政府反馈监察情况,限期整改环境问题,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任务按时限完成。
三是督导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做好发现问题的分批交办工作,对已经反馈和移交地方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挂账督办。对上报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进行“后督察”,确保整改彻底、到位,严防问题复发。强化重点案件的责任追究,并举一反三,放大监察效果。
四是认真总结监察经验。这次监察是环境监察专员办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监察活动,监察活动结束后,我们将认真总结这次监察的成功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驻市包县督政的方法路径,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实现省级督察全覆盖。省环保厅已向省委省政府建议,从7月中下旬开始,同时启动对我省剩余六市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实现省级环境督查全覆盖,并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从而为明确、分解、检查、考核、奖惩、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用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探索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