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当天上午,云岩区人民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公判大会,对11案15名涉及毒品犯罪案件的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涉案毒品共计达1630.33克。
此次宣判的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拘役6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刑罚。其中两人因体内藏毒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为8000元,男子吞食40颗毒丸
在昨天法庭的被告席上,一个男子的身影分外引人注意,他叫朋飞(化名),河南人,91年出生,年仅26岁。
今年1月,一个多年不见的“同学”突然联系他,说是给他介绍一份工作,到缅甸开货车,帮忙“运货”。只要几天时间,一趟能赚近万元。
面对金钱的诱惑,朋飞接受了这份工作。到缅甸后,“同学”告诉他,是帮忙运送毒品,并询问他的身高体重等情况。朋飞知道运送毒品是犯罪,也曾想拒绝这份工作。但“同学”不停对他说,自己带过好几趟了,让他不用担心。并承诺,每趟给予8000元的酬金。
虽然有些犹豫,但在高薪的诱惑下,朋飞最终还是动了心。
在“同学”的安排下,朋飞在缅甸一次性将黄色塑料袋纸包装好的40粒毒品,吞入体内。随后,他将坐车到达云南西双版纳,再转乘飞机直飞贵阳。到贵阳后,朋飞只需将“货”交到接收人手里,便完成“任务”。
2月1日,朋飞乘坐航班,从云南西双版纳直飞贵阳。抵达龙洞堡机场后,刚下飞机不久,便被民警抓获。
当天,公安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检查,朋飞从体内共排出疑似毒品40粒,净重197.93克。经相关部门鉴定,朋飞体内排出的疑似毒品物为海洛因。
昨日,公诉机关以运输毒品罪,对朋飞提起公诉。法庭上,朋飞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朋飞妨害社会管理,明知是毒品而非法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对毒品犯罪零容忍
据云岩区人民法院法官郑卫东介绍,2017年上半年,云岩区法院审理的涉毒案件,共434件。其中零包贩卖毒品案件约占毒品犯罪案件的60% 。
“零包”贩毒案件每次的数量虽然不大,但是这种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却同样严重。众多的吸毒者不可能直接去毒贩处购买毒品,贩卖大宗毒品的犯罪人员在实施其贩毒行为时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因此,毒品数量小的“零包”贩毒就成为了向吸毒者提供毒品的“零售商”,这也是造成吸毒人员不断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贩卖毒品的行为人多数是吸毒人员。这些吸毒人员最初因无知、好奇而吸食毒品,吸食上瘾后便不能自拔,而高额的购买毒品费用又使他们无力承担,为解除毒瘾发作时的巨大痛苦,寻求吸毒所需的经济来源,他们从最初的毒品受害者转化为害已害人的贩毒者,他们集吸贩于一身,以贩养吸,既是毒品的消费者又是毒品的牟利者。
零包贩毒,贩毒者每次贩毒数量较小,贩毒行为是多次进行的。零包贩卖的毒品大多可供吸毒人员直接吸食、注射。一般一克毒品海洛因,又分为数个零点几克的“小零包”,因数量少、体积小,目标小、易于藏匿,买卖双方又不计量,交易迅速,交货、付钱后便走,不易查觉。
“涉毒的案件不论大小,毒品不论多少,只要涉及毒品犯罪,就要从严从重打击。”郑卫东说。
提高警惕,明辨是非
“近年来毒品运输、贩卖的方式变得多样化,成员年轻化。很多年轻人受到高薪的诱惑,付出少,报酬高,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庭审后,云岩区法院刑庭庭长郑卫东法官提醒,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年轻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的认知,仅停留在“好玩”“刺激”“提神”等方面,并没有认识到吸食、运输、贩卖毒品是违法行为,而且没有认识到毒品会对自己身心、特别是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还有一部分,是由于家庭破碎、父母离异,导致疏于管理造成的。父母过于溺爱孩子,纵容他们的很多行为,使他们没有约束,这样容易使他们在社会上接触一些不良人群,导致沾染上毒品,最后吸毒成瘾。
郑卫东表示,不仅社会要做禁毒宣传,家庭也应该进行毒品知识教育。每个家庭都需要建立自己对毒品的价值观,并且要把这种观念清晰地传达给孩子们,让孩子们知道:他们的家庭不会容忍吸毒或犯法之类的行为。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多个层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年轻人、未成年人甚至是学生、孩子的禁毒意识和抵御毒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