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阿斯塔纳6月27日电(记者周良)比什凯克消息:据吉尔吉斯斯坦媒体报道,吉首都比什凯克市的五一区法院27日宣布,判处参与袭击中国驻吉使馆的3名犯罪嫌疑人10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没收其个人财产。
负责审理中国使馆爆炸案的主审法官苏班库洛夫当天宣布,伊斯马伊洛夫、阿布杜拉然诺夫、曼西罗娃3人参与了袭击中国驻吉使馆的刑事案件,3人犯罪事实确凿,因此判处伊斯马伊洛夫18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判处阿布杜拉然诺夫和曼西罗娃10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
去年8月30日,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遭到汽车炸弹袭击,造成使馆3名人员轻伤,袭击者在爆炸时当场身亡。爆炸由一辆携带爆炸装置的车辆引起。
据吉尔吉斯斯坦警方消息,袭击事件由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策划,发动袭击并被炸身亡的恐怖分子为该组织成员。吉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逮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人因证据不足随后被释放。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市的五一区法院今年3月31日开始审理此案件并多次进行庭审。该案目前还有4名犯罪嫌疑人仍未抓获,吉警方已经对他们发出国际通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