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只填写企业名称就能开增值税发票、用于企业报销的时代即将终结。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下月起,企业在开具和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出差住宿的发票、办公用品的发票、交通费发票等增值税普通发票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下月起,如果没有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就不起作用了。”市民严先生是武汉一家企业的销售人员,前些天公司财务就给他发送了相关通知,对开具发票进行了严格规定。
除了一些企业,昨日记者走访的江城一些酒店,也开始陆续实行新政,位于珞狮南路的一酒楼,给客人开具发票时,都会要求客人提供税号。“下个月就要实施新规定了,这几天税号这一栏可填可不填,对于报销没什么影响,但是下个月就不行了,所以我们都会提醒客人提供税号。”酒楼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公告要求下月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