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节水办获悉,我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复查。专家组认为,武汉市节水工作成绩显著,达到了国家考核标准,为全国丰水地区城市节水积累了经验,树立了典范。
2009年,武汉市被国家住建部和发改委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按照相关要求,每四年复查一次,2013年复查并通过,今年是第二次复查。
市节水办介绍,2016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2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7立方米,较上一考核年度(2012年)分别降低了40.8%和41.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9.2%,提升了0.8个百分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6年底,全市节水型企业(单位)总数已达到379家、节水型小区111个、节水示范家庭1400余户,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覆盖率均优于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通过管理和执法,4年来累计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15万余套(件),安装计量水表2万多只。
“十三五”期间,武汉的节水型城市创建将围绕打造滨水生态绿城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四水共治”工作,护一城净水、绘两江画廊、显三镇灵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