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我省普通中专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将于8月18日至23日进行。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各市(区)招办具体实施。
按照我省规定,普通中专招收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中专,须参加今年中考,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市(区)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并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在当地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实施录取。
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普通中专,须具有陕西省户籍或陕西省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5周岁;高中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并到考生户籍所在市(区)招办办理备案手续。
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中、高职五年制连读扶贫试点(联办),只招收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须参加今年中考,并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