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省多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较高,全省各相关部门充分借助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在地震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2.6余万处、受威胁人口达302万人、受威胁财产729亿元。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超过1500处的有8个州、市,分别是:昭通(4136)、大理(2450)、红河(2415)、普洱(2400)、临沧(1715)、保山(1683)、昆明(1676)和曲靖(1637)。
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截至6月28日,今年云南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178.2万元,灾害主要发生在昭通、迪庆、德宏、怒江、玉溪、昆明等6州(市)。
2013年以来,云南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一大批地质灾害隐患点被集中治理,一大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实现搬迁避让,因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已逐年降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然而,云南省属典型的高原山区省份,地质环境复杂脆弱、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呈现点多面广,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灾害链长。加之目前云南省正处于地震活跃期,地震造成地质灾害发生概率明显增加;人类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的扰动更加强烈,工程活动区域地形改造、岩土体扰动强烈,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
目前,各级各地逐级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和再排查、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临灾避让和管控措施、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防范及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其中,要针对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区(段、点),深入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特别对陡坡下和沟道附近的居民点,扩大巡查范围,关注陡坡及山脊的地质变化。城镇地区、山区丘陵区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铁路沿线、江河沿岸、重大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认真进行逐一排查,做到不留死角。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省正在开工建设的公路、铁路、机场、水利水电等“五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要认真做好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应进一步压实业主和建设单位的防灾主体责任,落实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防止重大地质灾害和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云南省两条高速铁路均已通车运营,今年将经受第一个雨季的考验。高铁沿线州、市的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和指导铁路部门加强沿线动态巡查排查,还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督促建设、开发主体加强对工程建设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和监测预警,指导落实防治和避让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做好主动避让,坚决避免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有效保证相关人员和工程安全。
目前,云南省已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3.78万人,严格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盯守,但国土部门专家也指出,地质灾害突发性强,要高度重视防范已查出的隐患之外的隐患,时时进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