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山西国企国资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彻底改不行、不抓紧改不行的历史关口,必须从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目前,系列政策文件已经出台,改革的战略目标、方向路径和关键环节皆已明晰。我省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正在进行时,进入到“施工”阶段。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面对的全是难啃的“硬骨头”。但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惟其磨砺,才始得玉成。为激励广大企业、企业家勇于担当、砥砺奋进,本报特辟专栏,介绍改革进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改革鼓与呼,敬请读者垂注。
2月9日,我省召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扣响了山西国企国资改革发令枪;6月8日,省国资委召开干部大会,围绕政策文件进行任务分解分工,重点开展13个专项行动,并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6月22日,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省出台的《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进行深入解读,明确改革目标:到2020年,国企国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争取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当前,围绕实现国有资产科学布局、加快实施分类转型改革等目标任务,山西国企国资改革已进入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全力“施工阶段”,正全速推进。
在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骆惠宁指出,山西国企国资改革已经到了非改不可、不彻底改不行、不抓紧改不行的历史关口。省长楼阳生指出,要把国企改革作为转型综改的关键一招,着力在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
与以往零碎性、浅表性、短期性改革不同,此轮国企国资改革既有补考和赶考的任务,也有许多创新点和突破点。《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改革总目标。三个配套文件为《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此次出台的四个文件是我省国企国资改革“1+N”政策文件中的“1+3”部分,标志着我省国企国资改革顶层设计文件体系初步形成。
“1+3”文件其中亮点颇多。破题“一股独大”,明确混改的范围: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层面均可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确定时间表: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任务,国有企业不再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为国企国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提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干部激励引导和合理容错机制。
在政策层面制定过程中,作为监管机构,省国资委也于4月下旬完成了内部机构改革,使国资监管工作更加聚焦于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省国资委已将“1+3”文件重要任务逐项分解为13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指引。主要包括:完善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制度,出台《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制定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的具体办法;持续推进省属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实行扁平化管理;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和大数据,提高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化建设等。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各省属企业也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发力破题。汾酒集团目标责任考核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同煤集团、焦煤集团在分离办社会职能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晋煤集团、潞安集团僵尸企业出清也正在加速推进。(记者 常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