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0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为落实闽宁教育合作协议,推动两省区本科高校结对合作,日前在两地教育厅的组织推动下,宁夏大学与厦门大学、宁夏医科大学与福建医科大学、宁夏师范学院与福建师范大学、银川能源学院与福州大学在福州市签署结对合作协议,正式建立结对合作关系。
此次闽宁本科高校“4+4”结对合作主要围绕人才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学生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经过前期充分沟通和会议交流,结对高校间对即将开展的51条合作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福建省教育厅提出今后将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闽宁本科高校合作,把闽宁本科高校合作情况纳入福建高校“一校一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单列指标定向录取宁夏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到结对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并在建立两省区定期沟通交流和督促落实机制等方面作出努力。
下一步,两省区教育厅将共同发布闽宁本科高校“4+4”结对合作实施计划,固化现有结对高校间已经确定的具体合作事项,并建立良好的协调落实机制,进一步保障推动闽宁本科高校“4+4”结对合作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