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十三五”时期,我省将通过七个方面的建设,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包括: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打造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加快区域低碳发展,建立规范有序、兼容开放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低碳科技创新,强化基础能力支撑等。
该实施方案提出,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2017年起,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6%。同时,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统筹推进水电保护性开发,适度有序推进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建设,积极探索水面光伏发电应用技术,因地制宜开展风能开发利用,积极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