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至12日,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培训会,介绍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形势和工作重点,部署2017年综治考评工作。
上半年,我省非法集资案件攀升势头得到遏制,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利用互联网渗透到各行各业,欺骗性、隐蔽性更强。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在机制建设、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处置、风险化解、宣传教育等方面安排部署,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有效维护了全省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据悉,我省将出台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监测工作的意见,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全流程管控。对于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财富”“投资管理”“网络借贷”等字样。对于不持有金融业务牌照而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相关部门将采取定向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监管部门将督促银行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和账户管理制度,建立可疑资金交易监测预警报告制度。
同时,我省将建立非法集资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社会公示,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