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昨日公布《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办法》,对新落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投资总额6%至8%的比例进行补贴,其中新上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最高补贴800万元,以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办法》共11条,分别从新建投资、扩大产能、企业融资、品牌建设、企业上市、保障用地和降低成本等7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政策,扶持力度之大为近年所仅见。
对新落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生产性基本建设总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总额的50%以后,按投资总额的6%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的精深加工项目,按投资总额的8%补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鼓励和引导推进标准化生产,进行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建生产线、研发中心和质检中心,按新增投资总额5%至8%给予一次性补助。
支持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2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