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今日发布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报告显示,我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税管理改革有序推进,上年度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审计发现,省级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由98项整合为82项,资金分配管理更规范;清理收回沉淀资金17.77亿元,收回单位上年结余资金5.03亿元;省直单位“三公”经费全年支出5.02亿元,较上年减少0.92亿元,下降15.5%。但省级财政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预算单位年中追加比例高,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较低等。
重点审计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等21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但一些部门和所属单位预算管理仍存在收入征缴和管理不到位、违规列支和转嫁费用、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重点专项审计主要关注民生领域。审计部门对19个县市扶贫专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3个市州医疗保险基金、6个市州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部分市县保障性住房分配不规范,公积金欠缴较多、缴存差距较大,医疗保险未实现应保尽保等问题。
目前,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住房公积金审计、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和高速公路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省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之中。至今年6月底,相关责任单位盘活资金1.34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39亿元,拨付滞拨闲置资金1.74亿元,追回、收缴违规资金2.19亿元,制定完善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43项。
省审计厅共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60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51起、移送司法机关8起、移送主管部门1起。这些案件线索有四大主要特点:民生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较为突出,涉案人员相对集中在民生资金审批发放使用的末端,移送事项大多与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利益输送有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仍有发生。上述案件线索,已刑事立案2起,刑事拘留1人,提起公诉3人;党纪政纪立案9起,撤职2人、免职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