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浙江于近日出台了全国首个省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办法,鼓励、支持、扶持浙江各地县、市(区)、功能区政府立足本地网络经济发展基础申报创建省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进一步释放网络经济发展的红利。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示范区创建办法。
《办法》明确了网络经济产业发展基础、网络经济监管市场基础、网络经济公共服务基础、网络经济社会协同基础等四项条件。在网络经济产业发展基础方面,要求申报创建地区必须具备一定的网络经济产业规模,网络经济占GDP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拥有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具有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条,或者具备形成产业链的基础条件,以及具有较强的网络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