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润馨
马蓉又双叒叕搞事情啊!
网曝!她要移民澳洲!
据说是个富豪级别移民,花1500万全家移民,手续已经通过初步审核,100%可以办下来。而且,可能还要带着两个孩子走。
王宝强的这场离婚案闹的风风火火,已经一年了。法院判决还没下来,马蓉就要暗戳戳的想跑了么。。。
网曝的事情说不清,真假暂且不提。
现在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都扑朔迷离。回顾这桩离婚案,一路伴随着“财产被马蓉转移了”、“宝宝连打官司打钱都掏不起了”这样的声音。
要是宝宝的钱也被掏空,那得激起多大民愤呐。。。
根据宝宝的诉讼显示,需要分割的财产有9处房产(美国洛杉矶一处房产)、豪车(宝马X5和宾利)、存款、股票、股权以及各大奢侈品牌的珠宝首饰包包等。
一看就是典型的中国式家庭资产配置。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的《中国家庭金融资产配置风险研究》显示,我国家庭户均资产增长从2011年66.3万元增至2016年103.4万元,其中房产从62.3%增长至68.8%,金融资产则从12.9%降至11.5%。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中国家庭可投资资产中投资性房产占比高达71.5%。
根据美国消费者金融调查(SCF)数据显示,美国家庭的房产在总资产中占比仅为36%。
重房地产+轻金融资产,这就是中国的“特色”家庭资产配置。
而且在这11.5%的轻金融资产投资中,中国家庭表现更极端。
我们不喜欢风险。无风险+风险小的家庭占据了69%,基本以存款为主。数据显示,存款在占据了中国家庭金融资产的45.8%,美国这一比例仅为13.6%。
而且,高风险家庭占比居然高于风险居中家庭, 真是一入股市深似海呐。
然后还出现了一些风险错配的。比如有6.9%偏好风险的家庭却选择了低风险低收益的产品,而4.8%不喜风险的家庭却承担着高风险。这不是在瞎搞么。。。
可见,中国家庭要么不想承担一点风险,都存起来;要么赌性大的全是风险,全扔股市。
回过头来看一下宝宝的资产,大约一个亿,基本都砸房产上了。所以,九套房的归属最令人好奇。
中国家庭离婚的财产分割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后财产对半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从道德层面来说,出轨方是被谴责的,大家也都巴不得他们都净身出户;法律层面上来看,必须有证据证明有婚外异性同居行为,才可以要求补偿。
如果宝宝没有确凿证据,并且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出轨证据,在这个方面想获得更多的财产,难度有点大。。。
那么如果这九套房都是婚后买的,大概率上是两人平分。
从另一个角度出发——财产转移。
根据北京朝阳法院发布的消息来看,王宝强提出了马蓉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马蓉真的有财产转移行为,《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就是说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如果有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就是侵害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这样的话,宝宝就可以尽可能获得更多财产。
而且财产转移的证据比抓出轨容易多了,金钱交易必会留下痕迹。
其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例也不少。
有位朋友的老婆背着他给第三者买了套房,房产上还写了第三者的名字。
(这都绿出一块根据地了。。。)
不过,因为有汇款转账记录,婚虽然离了,但是拿回了房子产权。
此外,关于宝宝的洛杉矶房产。离婚时就传言,已经打算挂牌卖掉了。。。
但是关于海外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虽然美国离婚是保护女性,但是过错离婚,背叛婚姻的一方会损失很大一部分财产。
而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也会影响到财产分割,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肯定占据优势。
像王宝强这种,婚前可能没有太多财产(据说是婚前钻戒都给老婆买不起),没有进行婚前协议。婚后身价暴涨,也得给自己长个心眼,别搞得这么狼狈。宝宝已经被坑了一次,如果再跳进坑,那就是真傻根了。
最后只想说,宝宝不哭,站直喽,别趴下/(ㄒoㄒ)/~~
说点题外话:
宝宝的这套洛杉矶房产有点意思,当初购买时附加了一个条款——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
就是联合共有,房子夫妻双方共有,但是只给活着的人,只要有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无条件成为这套房产唯一产权人。
小编提这个不是想说当年宝宝夫妻二人的感情多好,而是如果有意外发生,就可以避免遗产认证,也就是避税了。。。
又是一个避税好方法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