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反传销网8月28日讯:近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打击传销、非法集资、保健品非法会议营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新高潮,并通过多部门的联合行动,以专项执法的形式,誓将在全国范围内围剿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山东开展打击传销“斩草”执法行动
为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发展蔓延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山东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决定,从23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斩草”专项执法行动。
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搞传销将被重点查处:
-
打着国家政策旗号或“国家扶持”“政府背景”的名头,诱骗他人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活动;
-
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以“虚拟货币”“爱“慈善互助”“金融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
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
“打击明显见效、防控严谨到位”
为目标,主要采取三项措施:
迅速开展排查清理行动
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组成打击传销应急队伍,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传销活动情况摸排和监控,围绕传销易发区域和毗邻区域,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开展清查整治。
集中查处典型传销案件
查处、侦破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件,捣毁一批规模聚集、流窜作案的传销组织和团伙,查处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头目和骨干分子。专项行动期间,省、市级工商(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布一批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广泛开展“五进”宣传
坚持打击与宣传同步,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进车站”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在校学生、求职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出租屋主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强烈的声势氛围。
陕西四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
8月22日,陕西省召开打击传销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打着“创业、就业”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对诱骗大学生参与传销活动等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从严从速查处。同时,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责任,以大学生、求职人群为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宣传和警示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传销活动出现反复。(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人社部门要注重提升大学生等特殊求职人群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的就业指导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大力度打击利用招聘活动进行传销犯罪的行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广东:严禁直销企业涉及资金盘、全额返利等行为
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广东省工商局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共清理捣毁传销窝点63个,遣散传销人员326人,立案查处涉嫌传销商事主体和人员12宗,移交公安机关涉嫌传销犯罪案件4宗。
据悉,针对当前传销活动暴力化、网络化、与其他犯罪交织复合化的态势,广东省工商局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把打击传销的工作重点由原来的以清查驱赶为主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工作方式由公安机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整治为主转变为以公安机关侦办传销刑事案件为主,实现打击传销工作战略升级。
8月份以来,广东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网络传销和集资诈骗相交织的28条相关线索开展排查,共检查涉案商事主体156家。根据排查结果,将80家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将20条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广东省工商局方面表示,工商部门综合运用工商法律法规查处涉嫌以传销方式进行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处罚为传销提供条件的经营者和其他违法人员,争取对涉嫌传销问题抓早打小。同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作用,落实严防严控严打传销的属地责任,主动联络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参与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夯实基层防控传销网格化管理职责,形成社会参与、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此外,工商部门将加强直销监管,严禁直销企业及其营销人员涉及“资金盘”、“全额返利”等行为,禁止其触碰传销和非法集资红线,发动各企业积极提供涉传信息和案件线索,吸纳直销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为打击传销工作的“信息员”、“情报员”,拓宽信息收集渠道。
黑龙江严厉打击保健品非法会销行为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食药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管五大重点方面食品问题,查处现场制售食品不按规定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小超市及食品销售摊贩销售无合法来源及来源不明食品问题,非法宣传及非法销售保健食品问题等25个突出问题。
生产环节
以大型企业、高风险品种、小作坊、食品加工集聚区、地方特色、旅游食品等生产者为重点,着力解决“一非两超”(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使用来源不明原料、回收食品生产食品等5个问题。
销售环节
小超市及食品销售摊贩销售无合法来源及来源不明食品等问题;
现场制售食品不按规定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散装食品销售贮存及销售不规范、销售者自行包装标示信息不全等问题等5个问题。
消费环节
以学校及校园周边、农村集体聚餐、城镇大中型聚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家乐等为重点,着力解决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问题;无证单位和个人通过互联网开展网络订餐等5个问题。
乳制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未按照配方投料生产、记录不全等问题;
乳制品产品外包装标示与实际生产不一致问题;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经营乳制品、未经注册和备案的境外企业生产的乳制品问题;不按冷链、冷藏的要求运输、储藏和销售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等需低温储存的问题等5个问题。
保健食品
解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问题;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内容不一致的问题;通过会议、讲座等方式非法宣传及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问题,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行为等5个问题。
大连警方强势启动“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专项行动
近日,记者在大连市公安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公安机关将从即日起,协同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排查金融领域风险 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大连市公安局和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案率呈下降趋势,但各类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尤其是非法集资犯罪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仍然是非法集资重灾区,并呈现“下乡进村”趋势,打着合作金融旗号,虚构高额回报理财产品吸收资金。
此外,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这“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防范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大连市警方针对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的形势和特点,以“整治金融领域风险隐患,挤压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立体化监测预警防控体系,提高金融风险和犯罪的发现、防范、打击和处置能力,有效遏制金融领域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发势头,全力确保大连市金融市场秩序稳定。
据了解,大连市警方治安战线和属地公安机关将采取社会面排查的方式,对高风险企业集中的写字楼、商务中心等案件多发区域进行全覆盖走访,及时发现、收集、分析异常活动迹象,如果发现传销犯罪和诈骗犯罪线索,经侦部门将联合属地公安机关对重点行业进行排查,特别关注易发生非法集资活动及资金依赖性较强的行业,常态化排查资金密集型经营活动。
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大连全市公安机关将加大集中整治和破案攻坚力度,重点打击涉金融机构犯罪、金融领域涉众型犯罪、非法经营犯罪、其他相关刑事犯罪等四类犯罪,力争化解一批金融领域违规违法风险、消除一批涉众型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隐患、抓获一批金融领域犯罪分子、攻坚一批金融领域重特大犯罪案件,挤压违规违法金融活动生存空间,形成对违规违法金融活动的有效震慑。做到“重点保护一批、依法教育一批、纠正处罚一批、打击处理一批”,全面树立政府管理金融经济的权威。
与此同时,大连市公安局将以惩治犯罪与保护创新并举双管齐下,既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要依法保障金融改革创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
一是:完善多元化的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机制,联合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重大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落实问责机制。
-
二是:形成齐抓共管的合成监管机制。立足于从源头遏制金融风险蔓延,进一步整合金融、税务、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职能和任务,建立风险研判、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系统。
-
三是:建立高效的金融风险类案件办理机制。通过进一步拓宽线索渠道,落实快速优先受理审批、案件专人专办、领导监督督导等措施,畅通线索转递和案件查处工作流程。
大连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银行理财产品年盈利基本只是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如果有企业或个人许诺的年收益率过高,很可能是非法集资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在理财时,要树立科学投资理念,拒绝高息诱惑,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每当遇上所谓“高息”,千万要冷静辨别,切忌挡不住诱惑盲目跟风,应多向金融、工商、工信、公安等部门咨询。
广东设立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剑指非法金融活动
记者从广州市金融局获悉,广州正全力打造全国首个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平台——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以下简称风险防控平台),并探索将“广州模式”向全省推广。
探索首席金融风控官制度
“广州将防范金融风险放在首要位置。”广州市金融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区联合全面开展金融风险点排查工作,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P2P、交易场所、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类金融机构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督促风险防控能力较弱的类金融机构有序退出市场。
“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是全国首个被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设置了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可识别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等风险情况的形成路径,实现提前预警,搭建起地方金融风险防控的“广州模式”。探索在金融企业建立首席金融风控官制度,深入重要金融领域、重大金融企业一线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对近三千家企业预警监测
广州商品清算中心李杰总经理透露,“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推进顺利。广清中心已开发了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非现场监管、网络舆情监测、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四套信息监管系统和统一的资金清算系统,形成全国首创的“4+1”信息监测与资金监控的创新监管模式。
据透露,截至2017年8月16日,该系统已对省内2987家类金融企业开展风险预警和舆情监测,其中,正常监测企业1938家,重点监测企业39家,高风险预警企业8家,高危企业1家,异常企业121家。平台非现场监管系统一期已正式上线,并对接了13家交易场所和1家P2P公司,二期将于年底上线,可实现对监测企业的实时监控。(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在广州市金融局的有效监督指导下,目前加快在广州市全面应用风险防控平台,并探索将“广州模式”向全省推广。争取到2017年底,实现全市P2P、小额贷款、私募股权基金等企业对接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一万家类金融机构纳入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监控范畴,并形成全省金融稳定发展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