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频频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河南林州市城郊乡科技园内的新达焦化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黑烟黄烟,味道刺鼻,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已对周围百姓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企业虽屡被村民举报和媒体曝光,却排污依旧”。
现场 黄黑烟交替污染
进入生产场地后本网看到,随着推焦车的前进卸焦,一股股黄烟蓝烟便从炼焦车间内无组织非法外排。
煤焦化是冶金工业的一个重要化工过程,煤炭主要加工方法是高温炼焦,提取有用的化学产品,回收可燃气体。产品焦碳可作高炉冶炼的燃料,也可用于贵重、有色金属冶炼。在炼焦过程中产生的化学产品,经过回收、处理和加工可以获得焦炉煤气、煤焦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萘、氨、硫化氢、二硫化碳等等,这些产品是化学工业、医药工业的重要原料。
焦化厂会产生哪些污染物,有哪些有害物质?苯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是煤焦油蒸馏或石油裂化的产物,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苯蒸气,温度愈高,挥发量愈大。职业活动中,苯主要以蒸气形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短时间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和长期吸入低浓度苯蒸气均可引起作业工人身体损害。短时间大量吸入可造成急性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咳嗽、胸闷、兴奋、步态蹒跚。此时如继续吸入则可发展为重度急性中毒,病人神志模糊、血压下降,肌肉震颤,呼吸浅快、脉搏快而弱。抢救及时经数小时或数天可恢复健康,但严重者也可因呼吸中枢麻痹死亡。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发生慢性中毒,症状逐渐出现,以血液系统和神经衰弱症候群为主,表现为血白细胞、血小板和红细胞减少、头晕、头痛、记忆力下降、失眠等。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死亡。
环保局的态度
下午,本网和智库时代杂志社记者带着从现场采集到的影像资料和村民们的反映情况来到了林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说明情况后办公室人员说全局都在5楼开会。
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来到了局一楼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说明来意后一原姓女工作人员接待了本网,本网把在新达焦化厂区内拍摄到的新达焦化污染的视频资料拷贝到了办公室电脑上,随后办公室一原姓工作人员说:“杨队长散会后立即给他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2015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表示:
对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不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坚决依法追究,甚至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环保等执法部门也要敢于担当,承担责任。对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的也要问责,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难道林州市环保局连总理的指示都不顾了吗?难道河南林州市新达焦化有限公司敢和环保法公开对决与人民为敌吗?对于林州新达焦化有限公司的污染情况以及林州市环保局分管领导监管是否存在失职或渎职,相信河南省纪委、安阳市纪委会查清此事给老百姓一个交代。针对事情进展,本网将收到林州市环保局的回复后进行持续关注并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