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湖北省检察院和武汉军事检察院制定下发《湖北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实施办法》,为我省军地检察机关合力推进协作工作机制常态化提供司法保障。
依据中央精神,结合湖北实际,《办法》规定了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建立相关制度,明确案件线索移送、互涉案件查办、合法权益维护、职务犯罪预防、信息资源共享、办案设施共用、检察机关共建等七项协作内容。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建设和日常工作开展,成效明显。共批准逮捕、起诉破坏军事设施,涉军造假,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危害国防和军队利益犯罪嫌疑人20余人,依法妥善处理、协调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军用土地权属、军地婚姻家庭等信访、纠纷、申诉案件40余起。武汉军事检察机关通过省检察院协助调查取证20多次;先后20多次邀请地方检察机关的法学或办案专家为部队官兵授课,组织官兵30多次到地方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受教育官兵达3万余人,有力增强了部队和官兵的法治意识。(记者陈鹏、通讯员谭宏锋、周泽春)